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报考条件
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含)以上驾照,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评估师: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评估师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含)以上驾照,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评估师:
(1)具有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以上学历,毕业满8年。
(2)取得中级评估师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具有大专毕业证书,并取得中级评估师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证书,并取得中级二手车评估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报名咨询热线:0531-87176555/13065075114